上海标准:
2025年“上海标准”评价专业初评通过名单公示
来源: | 作者:上海市标准化协会 | 发布时间: 2025-09-09 | 10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为持续贯彻“上海标准”标识制度,2025年度“上海标准”评价申请受理自2025年2月份启动,共收到申请标准评价项目55项。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委员会已组织完成形式审查和专业初评,共有13个标准项目通过专业初评,拟进入专业终评程序,涵盖本市制定的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,涉及船舶制造、医疗卫生、半导体器件、实验室装备、气象卫星、海洋装备、轨道交通、光电技术、智能制造等多个领域。具体名单现予公示(排名不分先后)。

序号

申请标准名称

类型

申请单位

1

科技成果分类评价和价值潜力评价规范

地方标准

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,上海市科技成果评价研究院

2

国际医疗服务规范

地方标准

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

3

集装箱电子单证

团体标准

中国港口协会、上海国际港务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

4

i-线光刻级氟化钙晶体元件

团体标准

上海市硅酸盐学会、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

5

实验室设计与建设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:通用技术要求

团体标准

上海实验室装备协会

6

风云气象卫星总体设计要求

企业标准

上海航天技术基础研究所、上海卫星工程研究所

7

X92DF系列船用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发动机

企业标准

中船动力(集团)有限公司

8

深海智能挖沟铺缆机器人

企业标准

上海中车艾森迪海洋装备有限公司

9

城市轨道交通TACS系统技术规范

企业标准

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

10

光纤色散测试系统

企业标准

上海赛克力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

11

RMW3系列万能式断路器

企业标准

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电器厂

12

基于北斗/GNSS的广域实时精密定位服务软件功能技术要求

企业标准

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
13

桥梁运维服务规范

企业标准

上海城建城市运营(集团)有限公司

公示期自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22日止。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、书面形式向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提出。对所反映的具体问题应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并如实表述。信函有效期以邮戳日期为准。

联系部门: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委员会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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