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标准化条例》和《关于深化推进“上海标准”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》(沪市监规范〔2023〕12号)有关规定,按照2026年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工作安排,经自愿申请、形式审查、专业评价、社会公示和综合评定等程序,确定8项标准获评2026年“上海标准”。现将获评项目名单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获评标准可按照“上海标准”标识管理有关规定规范使用“上海标准”标识,标识有效期3年。期满需要继续保留标识的,申请单位可重新提出复评申请;有效期内主要指标先进值或标准实施情况发生变化的,申请单位应及时向评价委员会报告。
希望获评单位珍惜荣誉,把持续提升标准水平作为长期任务,切实发挥“上海标准”的示范引领作用,不断巩固和提升标准先进性,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提升,为上海高质量发展贡献标准力量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2026年“上海标准”获评项目名单
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委员会办公室
2026年9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