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上海市标准化条例》关于推行“上海标准”标识制度的要求,增强高水平标准标识度,打造“上海标准”品牌,有力支撑上海“四大品牌”“五个中心”建设,今年4月份启动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及培育申请工作。在申请、审查和评估的基础上,确定2023年“上海标准”培育项目共8项(详见附件)。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育周期原则上为2年,自2023年9月27日起,至2025年9月26日止。培育期内,条件成熟的培育项目可即时申请正式评价。
二、有关推荐单位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、行业协会及专业学(协)会等社会团体、企业集团应共同做好培育项目的指导和协调工作。
三、培育申请单位应积极推进培育项目制定与实施,并按照“上海标准”要求及程序,配合做好培育孵化工作。
四、联系方式:
上海市标准化协会“上海标准”评价委员会办公室
地址:上海市长宁区武夷路258弄1号楼102室
联系人:陈琳 54048034 ;严祖丹 54043024
电子邮箱:shbzpj@126.com
点击下载:附件:2023年“上海标准”培育项目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