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案程序及备案表格下载
1.3 备案程序及备案表格下载
1.3.1 备案程序
1) 企业应在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,将备案所需材料送备案受理部门,并填写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受理单;
2) 备案受理部门应在5-7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提交材料的符合性审查。符合规定要求的,予以备案;不符合规定要求的,不予备案并书面或口头告知企业。
3) 受理地点:上海市标准化协会长乐路1219号903室。
4) 受理时间: 星期一~星期五,上午9:00~11:00,下午13:00~16:00。
5)咨询电话:54043024
1.3.2 表格下载(下列条目请点击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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